注意事项

1、会见对象为因婚姻、血缘和收养与罪犯形成亲属关系的人或者监护人(包括夫、妻,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养父、母,养子、女及其配偶,继父、母,继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非亲属(或监护人)会见罪犯,必须经狱政科审核,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批;非亲属(或监护人)会见重要案犯的,必须经狱政科、监狱分管监管领导审核后,由监狱主管监管领导批准,报省局狱政处备案。

2、罪犯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会见1—2次,具体日期由各监狱自行确定,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

3、会见须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及会见卡,如没有会见卡请向监狱狱政管理科咨询办理。如与服刑人员是夫妻关系,须携带结婚证。

4、会见一般在会见日当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进行。

5、非会见日一般不予安排会见罪犯,特殊情况确需会见罪犯的,须经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批。每次会见的服刑人员亲属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6、详情可咨询安徽监狱局狱政管理处,联系电话:0551-65982669。

7、公、检、法机关以及纪委、监察等部门办案人员:公、检、法机关以及纪委、监察等部门来监提审的,办案人员应向监狱狱政管理科提供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和提审公函,需录音、拍照、录像的,由监狱狱政科审核,报监狱分管监管领导批准。法院来监开庭及其他单位来监办理相关业务的,参照提审有关流程和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双凤工业区谷河路与颍州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邮编:231100 

电话:0551-63720035

女子监狱会见日期

女子监狱会见日安排表
现把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的会见日期列排如下,每名服刑人员每月会见一次,服刑人员亲属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会见日前来会见。
监区 一监区、五监区、九监区、十三监区、十四监区 二监区、六监区、十监区 三监区、七监区、十一监区 四监区、八监区、十二监区、十五监区
会见日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1月2日 1月3日 1月4日
1月8日 1月9日 1月10日 1月11日
1月15日 1月16日 1月17日 1月18日
1月22日 1月23日 1月24日 1月25日
1月29日 1月30日 1月31日 2月1日
2月5日 2月6日 2月7日 2月8日
2月12日 2月13日 2月14日 2月15日
2月19日 2月20日 2月21日 2月22日
2月26日 2月27日 2月28日 3月1日
3月5日 3月6日 3月7日 3月8日
3月12日 3月13日 3月14日 3月15日
3月19日 3月20日 3月21日 3月22日
3月26日 3月27日 3月28日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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